預約前必讀

預約前必讀:

  • 婚紗照禮服,因考量禮服精緻縫制工藝避免損毀,因而唯諾須了解客戶拍攝地點,考量是否出借。
  • 因試穿客戶眾多,我們將優先安排6個月內有禮服需求的客戶參觀試穿。
  • 唯諾禮服採預約制試衣,一天只提供六組客戶試衣,若需要更改時間或取消請提前6天告知,以方便其他客戶使用您原來的預約時段。
  • 在預約的同時,我們會向您收取$1000試穿費,此費用不會退還,無論您是否在唯諾消費。
  • 我們將於收到預約表單後,2日內統一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您,如2天後未收到我們的確認通知,請確認您的預約表單是否已成功寄出!
  • 為維護試衣環境品質,請您配合勿帶孩童、寵物、飲料、食物入內,總人數以3人為限!若有造成您不便之處,懇請包涵!

訂購須知:

  1. 唯諾訂單簽立時,須一次付清租金。
  2. 訂單成立後如有改款情形,如於24小時內(遇假日則順延)免收改款費,逾24小時者將另收取每件改款費新台幣(下同)$5,000元。
  3. 禮服使用檔期國內.海外皆為4天,逾期每日加收續租費用10%,於禮服歸還時須付清逾期租金。
  4. 客戶取件時須確認衣服狀態,清點無誤後簽名即完成取件程序,視同取件時禮服具備約定之品質、數量且無瑕疵;若委託他人取件需客戶本人提前致電告知始能受理,客戶並應告知受託人應盡之清點義務。
  5. 所有商品須依照客服人員之使用說明穿戴,若因個人因素造成仆街、不當走光,本公司既不負責。
  6. 禮服、飾品、配件出租時為潔淨完整。倘若客戶歸還時有毀損、破壞之狀況導致無法再次使用時,客戶須照訂購單上載明之原價金額賠償。
    有關部分破損之賠償規定:素面網紗10平方公分內$3,000,20平方公分內$6,000,30平方公分以上$12,000。若破損部分含其他材質如蕾絲、縫珠、真絲則為上述價格之雙倍。
  7. 禮服歸還時若發現需特殊清潔技術之污漬,需另酌收清潔費$1,200(如上身沾滿水粉,下襬嚴重污濁、酒漬等)。
  8. 本訂單成立後24小時內,客戶得終止訂單,惟同意扣除租金之20%,作為提前終止合約之手續費,餘80%退還。但於宴會日期前7天內成立之訂單,不適用前述提前終止規定。
  9. 若因其他客户使用不當或延滯,造成無法提供客戶約定之款式,如於取件前10天之內通知客戶,除不收改款費用並將少收20%之租 金;如於取件當天才通知,除退還租金外,另照租金同額賠償客戶,雙方並同意此為賠償上限。
  10. 加購「攝影」或「捧花」等部分,由合作廠商另與客戶簽約,約定彼此之權利義務。惟同意併由唯諾代收轉付。
  11. 本訂單不得轉讓全部或部分由他人使用。
  12. 雙方如有爭議,合意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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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婚紗照禮服,因考量禮服精緻縫制工藝避免損毀,因而唯諾須了解客戶拍攝地點,考量是否出借。
  • 因試穿客戶眾多,我們將優先安排6個月內有禮服需求的客戶參觀試穿。
  • 唯諾禮服採預約制試衣,一天只提供六組客戶試衣,若需要更改時間或取消請提前6天告知,以方便其他客戶使用您原來的預約時段。
  • 在預約的同時,我們會向您收取$1000試穿費,此費用不會退還,無論您是否在唯諾消費。
  • 我們將於收到預約表單後,2日內統一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回覆您,如2天後未收到我們的確認通知,請確認您的預約表單是否已成功寄出!
  • 為維護試衣環境品質,請您配合勿帶孩童、寵物、飲料、食物入內,總人數以3人為限!若有造成您不便之處,懇請包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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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唯諾訂單簽立時,須一次付清租金。
  2. 訂單成立後如有改款情形,如於24小時內(遇假日則順延)免收改款費,逾24小時者將另收取每件改款費新台幣(下同)$5,000元。
  3. 禮服使用檔期國內.海外皆為4天,逾期每日加收續租費用10%,於禮服歸還時須付清逾期租金。
  4. 客戶取件時須確認衣服狀態,清點無誤後簽名即完成取件程序,視同取件時禮服具備約定之品質、數量且無瑕疵;若委託他人取件需客戶本人提前致電告知始能受理,客戶並應告知受託人應盡之清點義務。
  5. 所有商品須依照客服人員之使用說明穿戴,若因個人因素造成仆街、不當走光,本公司既不負責。
  6. 禮服、飾品、配件出租時為潔淨完整。倘若客戶歸還時有毀損、破壞之狀況導致無法再次使用時,客戶須照訂購單上載明之原價金額賠償。
    有關部分破損之賠償規定:素面網紗10平方公分內$3,000,20平方公分內$6,000,30平方公分以上$12,000。若破損部分含其他材質如蕾絲、縫珠、真絲則為上述價格之雙倍。
  7. 禮服歸還時若發現需特殊清潔技術之污漬,需另酌收清潔費$1,200(如上身沾滿水粉,下襬嚴重污濁、酒漬等)。
  8. 本訂單成立後24小時內,客戶得終止訂單,惟同意扣除租金之20%,作為提前終止合約之手續費,餘80%退還。但於宴會日期前7天內成立之訂單,不適用前述提前終止規定。
  9. 若因其他客户使用不當或延滯,造成無法提供客戶約定之款式,如於取件前10天之內通知客戶,除不收改款費用並將少收20%之租 金;如於取件當天才通知,除退還租金外,另照租金同額賠償客戶,雙方並同意此為賠償上限。
  10. 加購「攝影」或「捧花」等部分,由合作廠商另與客戶簽約,約定彼此之權利義務。惟同意併由唯諾代收轉付。
  11. 本訂單不得轉讓全部或部分由他人使用。
  12. 雙方如有爭議,合意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